
一、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案例分享:
范奶奶某天午休時,接到自稱馬偕醫院民眾服務處林主任電話,表示前幾天她就醫時,健保卡遭他人側錄,並以她的健保資料請領醫療給付,已領走新臺幣36萬8,000元補助,目前院方已經報警,請范奶奶等後警方通知。
20分鐘後,范奶奶接到來自「臺北市刑大吳偵查隊長」來電,表示健保局會從奶奶帳戶將被領走的醫療補助加計違約金,合計新臺幣50萬元一起轉回健保局,但是現在臺北市刑大已將案件報請「臺北地檢署郝公正檢察官」指揮偵辦,只要配合辦案期間遵守「偵查不公開」原則,不把配合檢警辦案的事情,告知家人或朋友,事情一定可以圓滿解決。
過五分鐘後,自稱「臺北地檢署郝檢察官」親自來電表示:請范奶奶前往銀行將加計違約金之50萬元先交給「臺北地檢署監管科艾翩麗書記官」匡列,臺北地檢署會向中央健保局申請凍結,避免款項被轉出。奶奶依照指示領款交付,「艾翩麗書記官」同時交給奶奶「臺北地檢監管科收據公文」、「臺北法院請求暫緩執行凍結申請書」各1份。晚餐期間,奶奶告知媳婦好好保管臺北地檢及地院相關司法文書,以便日後領回所交付的款項,家人這才發現奶奶受騙。
二、詐騙手法解析:
(一) 假冒健保局、醫院或其他公務機關撥打市內電話予民眾,以被害人遭冒用請領健保補助為由,主動協助轉接警察機關製作筆錄。
(二) 告知應積極配合檢警辦案,強調偵查不公開勿告知親友,否則可能吃上官司。
(三) 以法院或地檢署偽造公文取信被害人,須被害人配合監管帳戶等話術行騙得逞。
三、防詐小撇步:
(一)聽到「遭冒用身分」、「偵查不公開」、「接收法院偽造公文」、「監管帳戶」等關鍵字,就是假冒機構(公務員)詐騙。
(二)接獲陌生來電告知涉入刑案或收到疑為政府機關公文書,應先掛斷電話後再向該單位求證。
(三)警察機關不會在電話中做筆錄,若有疑義,請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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